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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暖混水降温装置的作用
   我们平常所说的地暖是“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系统”的简称,与传统的散热器采暖方式相比具有舒适、节能、健康的特点。但地暖对水温有比较严格的要求:地面采用地板砖的系统,热水最高温度60℃;采用复合木地板的地暖系统一般要求水温在45℃以下;实木地板要求水温不高于35℃。而目前我国集中供热或小区集中供热系统的大都是针对散热器采暖用户设计的,一般供给用户的水温在80℃-90℃,远高于地暖要求的水温,因此不能直接用于地暖。这使得很多集中供热用户望地暖兴叹,同时地暖供应商也不得不将大量用户拒之门外。壁挂炉采暖虽然可以调节水温到地暖使用温度,但其设计温度和流量通常是按照散热器采暖进行的,直接用于地暖存在换热器表面结露影响寿命、循环水流量不够导致供热功率下降等问题,而与地暖混水降温系统配合将会达到更好的效果。
   混水降温装置对于集中供热地暖用户来说,其主要作用是提高地暖使用的安全性和舒适性,节能效果是次要的;即使有节能效果,也是通过控制室温不超过需要温度而实现的,混水降温装置本身只是一种水温混合装置,是一种将高温差小流量的热水转换成低温差大流量的循环水的装置,本身并没有任何节能作用。
   采用混水降温装置之后,可以给集中供热用户提供合适的低温大流量地暖循环水,满足地暖对与安全性和舒适性的要求,其依据可以从地暖规程上找到:
   《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JGJ142-2004)中对于水温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3.1.1条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系统的供、回水温度应由计算确定。民用建筑供水温度宜采用35-50℃,不应超过60℃,供、回水温差宜小于或等于10℃。
   笔者认为:最高水温不易超过60℃是影响地暖使用安全性的最主要参数,为了保证地暖的使用寿命,应严格遵守;对于地暖管,温度对其使用寿命和老化性能具有非常大的影响,比如PE-RT管材使用寿命在60℃以下可达50年,70℃降低到10年,80℃只有两年,90℃则只有一年。上面这些数据从相关管材生产企业提供的寿命曲线图中都能看到,因此控制水温对于地暖长时间安全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现在很多厂家资料给用户有误导之嫌:产品资料或者宣传资料里给出了通过110℃、1.9MPa、8720小时测试的数据,好像给用户的感觉是地暖管道根本不怕热水,完全可以直接用在水温高达90℃的集中供热供水环境中;对于保障长期稳定工作的实际水温要求,只是笼统的说按照地暖规范要求施工可以保证50年工作寿命,普通用户所不知道的是这里所指的50年是60℃以下水温的使用寿命。而当用户在误导下直接用在高温环境出了问题,管材厂家则可以冠冕堂皇的说用户没有按照地暖规范施工,责任不在厂家,这实际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做法。
   第3.1.2条采用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方式时,地面的表面平均温度应符合表3.1.2的规定。 
   表3.1.2 地面的表面平均温度(℃)
   区域特征       适宜范围        最高限值
   人员经常停留区    24-26            28
   人员短期停留区    28-30            32
   无人停留区      35-40            42
   浴室及游泳池     30-33            33
   35-50℃的供水温度范围具体确定依据是室温和地面平均温度,主要是提高使用的舒适性方面的;供回水温差10℃以内是保持地面温度均匀性和较高的能量利用率,具有节能、提高舒适性和避免温差过大对地面材料形成的热应力等几方面的考虑;据我们的经验,中原地区很多用户水温达到40℃左右即可达到很好的效果,水温过高反而导致地暖温度太高、室内干燥等问题。
   第3.8.4条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系统应在热源处设置供热温度调节控制装置。
   此条规定明确了集中供热等用户使用地暖时应使用地暖混水系统等温度调节装置,注意,这里提到的是“供热温度调节装置”而不是“供热流量调节装置”,因此用流量调节阀进行控制并非合适的方式。
   笔者认为:上述规定是保证地暖舒适性的一个关键因素,有的地暖用户需要开着窗户睡觉,主要是地面温度没有控制好,而控制地面温度最好的方式就是调节供水温度,而不是调节供水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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